我国的土司制度发端于两宋之交,形成于元朝,完善于明朝,衰落于清朝,苟延残喘于民国时期,结束于新中国民主改革完成之后,前后共历时820余年。期间朝廷在麻江县境内任免五家土司:麻哈州土同知宋氏、平定长官司吴氏、养鹅长官司王氏、乐理长官司乐氏、宣威千总蒙氏。“土司制度”在麻江境内推行了760年(1151年—1911年)之久。
土司制度的产生对我县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在政治上,推动了封建制度的发展,巩固和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,稳定了地方的社会秩序;在经济上,大规模的移民屯垦,大批汉族士兵和汉族人民进入,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,促进了各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。在文化上,促进了汉文化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。推行“文教为先”的政策,广建义学、社学,提倡、甚至强制土司子弟入学习礼,开科举之门,提高了土司地区各民族的文化水平。
©2020-2023 www.zjyougz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贵州景点大全_自驾游贵州 版权所有 黔ICP备19005176号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189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