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定云雾贡茶碑亭是一座清乾隆时期的古建筑,立于乾隆五十五年(1790年)四月,距今233年,碑文共228个字,高1.2米,宽0.8米,厚0.2米,碑身呈长方形,碑顶呈弧形,碑文为楷书体。在乾隆盛世时期,清政府针对贵州高原云雾地区的苗族人民实行了一项“怀柔”政策。传统上,这些人民需要提供“贡茶”以代替缴纳粮食税。该政策暂停了“贡茶”要求,减轻了苗族人民的负担,让他们得以恢复和发展。此外,政府禁止地方官员敲诈勒索人民的额外税收,并允许苗族村民报告任何违规行为。政府还拨出420两银子支持当地富户,鼓励贡茶生产,并为皇室方便购买贡茶。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,苗族人民非常欢迎政府的行动,并根据政府的批文竖立了一块石碑,上面刻有“万古流芳”的铭文,以纪念这一仁政。
贵定云雾贡茶石碑上的内容,证明了贵定云雾茶成为皇家贡品的深远历史意义,同时也提供了贵州茶叶“云雾茶”在历史上作为“贡茶”无可辩驳的证据。1982年2月23日,贵定云雾贡茶碑被正式认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并进行了相关的修复工作。值得注意的是,该碑是中国茶史上唯一有碑文记载的历史贡茶,见证了贵定云雾贡茶千年的传承。
碑文原文:
《万古流芳》:署贵阳府贵定县事,州正堂为据禀给照事。案据旧县方文超等禀称,本年四月二十日接春钧札,因仰王苗民雷阿虎禀“年老茶枯”,仰约前往确查,据实禀复。奉此约,遵即前往临山踏勘:茶老焦枯,并无一株生发,实非苗民治枯捏禀倩缘。奉札查禀明,伏乞查核施行上禀等情。据此,查茶树既俱枯坏,并无出产,应干除批示外,合行给照。为此,照给该苗民等遵守:嗣后该处年年给贡茶定数,茶触及其余所派之茶准行停止,以免采办之累。如有差人以办茶下乡滋扰者,许尔等指名禀究。须至照者。据呈缴茶拨银肆百贰拾两,收后发交殷实之户生息年,再年购办该处贡茶。乾隆五十五年四月□□日立。
注:具体立碑日期由于石碑风化而不详
原文释义:
《万古流芳》:我是贵阳府贵定县的县官,州府的正堂让我按照上级的指示办事。有一天,我收到旧县方文超等人的报告,说今年四月二十日收到春钧札(皇帝的诏书),因为王苗民雷阿虎报告说“年老茶枯”(老茶树枯萎了),让我去查看一下,并实事求是地回复。我按照这个指示,立刻前往临山查看:茶树都老了焦了枯了,并没有一株还能生长,这不是苗民故意捏造的谎言。我把这个情况写成报告,请求上级查核并批准。上级批准了我的报告,并给了这样的指示:从现在开始,每年给皇家贡献茶叶的数量不变,其他地方派来买茶的人都要停止,免得采购之累。如果有差人(官吏)以办茶为借口下乡骚扰你们,你们可以指名告发他们。你们必须遵守这个指示。另外,把原来用来买茶的银子四百二十两交给有钱有势的人保管生息,在明年再用来购买该处贡茶。乾隆五十五年四月某日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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